洋淘湖镇:组织学习省纪委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
2020年8月24日上午,洋淘湖镇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省纪委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
会上,镇党委副书记、代纪委书记黄尔文同志领学了“十条戒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戒律进行自我检视,通过自查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平台的方式开展自查自纠。
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龚昊同志强调,“十条戒律”就是为党员干部开出的网络行为“负面清单”,要加强学习,自我净化,传播社会正能量,确保网络空间天朗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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