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心存“十条戒律” 规范网络行为
县人社局组织学习《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
为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月24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
学习会上,各中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网络行为“十条戒律”,并积极探讨了该意见的意义、内涵和内在要求。随后局党组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不参与“十条戒律”中明令禁止的网络行为,发现有相关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
党员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规范文明上网行为,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也是人社局每个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和义务,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将认真落实好“十条戒律”,不散布、不传播、不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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