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多种形式抓好抓实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学习
近日,省纪委监委就规范我省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制定“十条戒律”。汉寿县委组织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与学习。
一是转发部工作微信群组织机关干部进行线上自学,同时通过“龙阳先锋”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文章,广泛宣传、发动全县党员干部线上自学,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二是组织召开机关干部办公会,由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彭凌云同志带头领学《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通过此次个人线上自学和集中线下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打通监督执纪的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对标对表,查不足、正己身,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严守纪律红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