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2年第九次集中学习
9月30日,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2年第九次集中学习。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朱湘萍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两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作了中心发言,中心组其他同志分别作了讨论发言。
朱湘萍指出,《规定》是打造新时代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现实要求和具体措施,是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落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制度规范,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心。《意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深切关爱,树立了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从源头上为解决基层负担过重的问题提供了遵循,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抓治理、促振兴。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朱湘萍
就如何贯彻落实此次集中学习会议精神,朱湘萍强调,一要从高处着眼,保持清醒警醒。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政治机关,要深刻认识《规定》和《意见》的重要意义,学深悟透文件精神,从政治的高度读懂文件传递的重要信号,切实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保持高度的清醒警醒。
二要从实处聚焦,抓牢主责主业。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抓住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矛盾,紧盯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做到聚焦主责主业不发散、不偏移,做好本职工作不上推、不下卸,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越位,履行监督责任不缺位,在监督执纪中充分展现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本色。
三要从细处入手,强化自身建设。要始终保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觉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以争创“两个最美”为统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时刻注意言行举止,持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争做忠诚干净担当、可亲可信可敬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