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二十五):汉寿县林业局
【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专栏,今天播发来自汉寿县林业局的公开承诺。
汉寿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立文
本人代表汉寿县林业局,就优化和护航营商环境工作,竭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环境,郑重承诺如下:
一、优化行政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通“最后一公里”,我局将持续依法依规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森林植物检疫证、征占用林地审批等行政许可、审批和评定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理制,确保“一件事一次办”。
二、立足部门职责,服务重点工作。积极向省林业局争取使用林地指标的支持,对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所需林地额做到应保尽保。对审批权限内的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批项目,以及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实行特事特办,做到事前加强引导、事中开设“绿色通道”、事后做好跟踪服务。
三、强化责任担当,优化企业服务。认真落实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在林地使用、政策性金融、林业财政补贴资金、林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优势林业产业、重点产业园、行业龙头企业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打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
四、严格行业管理,规范工作纪律。严禁向企业“索、拿、卡、要”,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报销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应付、推诿、拖延办事现象,坚决杜绝提高办事门槛、增加企业办事难度现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五、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除上级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决不违规收费和提高收费标准。公开投诉电话,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有诉必应、有案必查,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汉寿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站长 李爱国
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特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主动融入,提前介入。在项目建设初期,主动对接企业,融入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范围、条件、报批程序等开展宣传指导和咨询解答,引导用地单位增强依法使用林地观念,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形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靠前,提升服务。为提升服务效果,对重点项目主动靠前服务、跟踪服务,加强与省、市林业部门的密切沟通,积极协助用地单位做好项目使用林地报批手续,对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全力服务企业,真正做到让企业少跑路。
三、压缩时效,审批提速。全面规范办事环节,简化办理流程,主动提供详实的办理流程和一次性告知清单,对条件具备、资料齐全的项目,实行及时审理、快速报审,对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促进林地审批提速增效。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汉寿县林业局营林站站长 秦漫江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本人代表县林业局营林站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提高办事效率。对林企来我站办理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凡符合林业政策和项目规定的,做到能办即办、随到随办、不拖延时间。工作不拖不推,对办事不规范、不认真、不及时、质量不高,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热情为企业服务。热情接待来我站办理、咨询业务的企业,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声好言相送。认真倾听企业意见,耐心细致回答企业问题,衷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三、深入林企开展林业科技技术服务,提高林企科技技术水平,把企业的需要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四、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立足岗位职责,抓好林业项目建设实施,在林业项目建设实施管理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五、自觉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做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不利用权力向服务企业“吃、拿、卡、要”,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