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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二十三):汉寿县民政局

来源:汉寿融媒 发布时间:2021-12-09 10:36:17 【字体:

【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专栏,今天播发来自汉寿县民政局的公开承诺。


汉寿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晓静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汉寿民政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想办法、解难题、办实事,在真心实意、服务周到上下功夫。抓好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等民政、民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努力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服务。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组织全县行业协会商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免税费的部署要求,通过“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坚持依法履职。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期办结制,严禁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和违规收费、罚款等行为,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推行阳光政务。民政涉群、涉企业务内容,民政职能及办事流程在县政府网站、县民政网站和局大院公开墙上予以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办事,以微笑的服务、严谨的作风、高效的能力,解决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四、整肃干部队伍。修订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规章制度,虚心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监督和监管,大力整治民政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确保民政领域营商发展环境进一步好转。


汉寿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  吴炜

根据县纪委监委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活动要求,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作出如下承诺:

一、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按照面对面、零距离、无缝对接、及时互动的要求,尽心尽力尽责跟踪服务,用好政策、用足政策。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真诚帮助,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

二、严格登记审核“入口关”。行业管理部门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做好本领域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查,规范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拟任负责人、会员构成、业务范围、会员标准等。依照核准后的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群众监督,持续完善并落实社会组织登记会商制度。

三、查处违规失信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标准,对长期不换届、不按时参加年检、不经常开展活动“三不”行业协会商会失信行为进行清理。

四、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年检工作制度,充分运用年检成果,发现问题并督促及时整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组织检查抽查。加强信用管理,及时依法将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列入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录,推动社会组织治理结构规范运行。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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