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十六):汉寿县农业农村局
【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专栏,今天播发来自汉寿县农业农村局的公开承诺。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桂先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为营造效益最高、环境最优的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
一、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按照行政服务标准化要求,细化审批服务环节,简化办事手续,努力打造环节少、材料简、时限短的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一门受理、一次性告知、容缺预审、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打造最好的营商环境。
二、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令行禁止、依法行政。切实规范农资市场,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各项政策。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不推不拖,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立足部门职责,服务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抓好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部门和各种社会资源优势,强化专班服务,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工作。
四、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服务型机关。完善系统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倡导“为民、务实、高效、廉洁、和谐”的行业精神,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服务水平,落实“马上就办”要求,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五、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责任追究。坚持做到勤政廉洁,坚决纠正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逐一排查经办机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做好与本级纪委监委机关的汇报沟通工作,及时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红专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单位及粮、油、蔬、畜、牧、渔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经营环境,我代表行政执法大队作出如下承诺:
一、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执法为民”的宗旨,依法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公平公正。
二、普法执法同步进行,使生产经营企业及时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三、执法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不搞“暗箱操作”,不搞“钓鱼执法”。
四、维护企业合法正当权益,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营商主体的社会形象及品牌声誉。
五、严肃处理扰乱营商环境的无端滋事纠纷,尽力保证经营主体宁静的经营环境。
六、以身作则,依法执法、依规检查,不给经营主体造成负担。
七、严肃执法风纪,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吃拿卡要”。
八、接受经营主体的建议及监督,提升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维护政府部门形象,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股长 邓龙辉
为健康有序发展我县种植业生产,营造良好的农业营商发展环境,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将各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业生产者手中,支持涉农企业发展,坚决不截留、不挪用国家政策性补贴资金。
二、加强农业技术指导力度,指导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优质高产创建工作,将新技术、新成果落实到农业生产中,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准确解答涉农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关生产问题,不拖延、不推诿,做到热情接待、积极办理。
四、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忠于职守,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玩忽职守,全心全意为涉农企业和合作社提供技术服务。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