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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套取危改资金发待遇 这个“高招”不高明

来源:汉寿县纪委监委 作者:黄立伟 发布时间:2019-10-30 10:05:04 【字体:

2015年底,汉寿县原龙阳镇王海坪村群众刘云华和高小莲的银行账户内分别收到一笔7500的危房改造资金。

但这笔钱很快就进了村干部梅巨枝和王慧明的腰包。

刘云华与梅巨枝是婆媳关系,高小莲与王慧明是母子关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5年初,因人员临时调整,王海坪村村干部出现空缺,为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5月,王慧明被推选到村委会工作。但王慧明并非正式选举产生,财政没有向其拨付相关工资待遇。

王慧明的待遇需要村集体自行负担,另外,年底干部的工资待遇也需要经费,但村集体收入来源有限,如何筹措资金成为困扰村委会的一个难题。

伍法勇是村里的支部副书记,分管危房改造工作,2015年下半年,在办理本村危房改造户申请时,他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高招”。

“现在正是申报危房改造对象的时候,我们何不借此机会以村干部家属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用来抵相关待遇。”在一次村干部会议上,伍法勇于是提议。

“没有维修或新建的房屋能否通得过审核和实地考察?”与会人员心中存疑。

伍法勇心里盘算着:村妇女主任梅巨枝的婆婆刘云华与小儿子同住,他家之前新修了楼房,可以打打擦边球;王慧明的母亲高小莲与他同住,虽然他家没建新房,但可以借用房屋翻修的名义。

“上级拨款有限,村里经费不足,干部待遇要想办法保障。”对于伍法勇的提议,村支部书记高祥觉得可行。

“村里这样做也是为了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梅巨枝和王慧明没有提出异议。

意见统一后,伍法勇将刘云华和高小莲申报为当年的危房改造户,每户各申请维修补贴资金7500元。

虽然村委会同意了危房改造户的申报,但镇里还有审核验收的关卡。

龙阳镇原城建站副站长曹敏负责全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除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外,在工程完工后还要进行实地察看验收。

按理说,刘云华家修的是楼房,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要求,高小莲家没有进行房屋维修,验收时也能发现。如果曹敏履行了相关程序,这起套取危改资金的事件将不会得逞。

但很意外,刘云华和高小莲的危房改造项目顺利通过了审核,2015年底, 7500元的危改补贴资金分别打到二人的银行账户,之后分别用于抵付了梅巨枝和王慧明当年的工资待遇。

“由于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对危房改造对象的住房维修情况进行实地察看,导致专项资金被套取,是我的工作失职。”在调查中,负责全镇危房改造工作的镇城建站副站长曹敏做出检讨。

纪律绝非儿戏,制度不是“稻草人”。 2019年6月,汉寿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高祥和伍法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梅巨枝和高小莲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套取的15000元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

身为党员干部本应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然而在本案中,村支部副书记想方设法钻政策的“空子”,支部书记心存侥幸而放任纵容,村干部缺乏警醒而成了“帮凶”,表面上是为了解决干部应有待遇,实际上则是目无法纪,损害国家利益。作为“把关人”的城建站副站长没有履职尽责,在关键的工作环节敷衍了事,导致“审核防线”不攻自破。违纪失职最终都难逃追责。

要想杜绝套取专项资金,先是要严查严惩,形成震慑,然后还要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筑牢制度框架。让专项资金“无空可套”,让失职失责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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