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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联名上书提“建议”为何集体被问责?

来源:汉寿县纪委监委 作者:黄立伟 发布时间:2019-11-26 10:10:22 【字体:

对单位的决策提出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这既是党员干部的权力,也是有集体感和责任感的表现。

但汉寿县西湖垸水利会下辖的水利组职工向领导提交了一份建议书,却被集体问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位于沅江周边的汉寿县西湖垸水利会,下辖有7个水利组,其工作职责是防汛抢险、河道保洁、大堤管养,其中砍草除杂是大堤管养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8年9月初,西湖垸水利会按照工作惯例,向下辖的7个水利组安排第三季度防洪大堤砍草除杂工作任务,并要求国庆节前全面完成。按理说,时间要求紧,接到任务后各水利组应该及时行动搞好工作部署,但有些人心里却打起了“小九九”:砍草除杂是件辛苦的事,有没有什么办法不干呢?

 10日,小港水利组组长周建军与组会计曾明来到邻近的坡头水利组了解砍草情况,期间,曾明提议将其他水利组组长邀来一起商量砍草外包的事,坡头水利组组长张兵听后表示认同,随后,张兵电话邀集其他5个水利组组长到坡头水利组集会,商议以“砍草劳动强度大,危险系数高”为由,向水利会领导申请将砍草除杂工作外包或减少砍草次数。

为增加“建议”的分量,7名组长集体提出条款,拟订了《关于改进堤防管理工作的建议书》,并租用车辆沿途到各水利组找职工签字。

为方便及时跟进情况,水利组组长建立了一个微信群,期间,为统一思想对领导施加压力,群内有人发话:如果集会后有水利组擅自动工砍草的话,将会遭到唾骂。

11日,7名水利组组长集体来到西湖垸水利会,将签完字的《建议书》提交到分管负责人手中。

实际上,早在多年前水利组就已经实行了机械化砍草除杂,对于其职责范围的分内之事,各水利组采取集会方式联名上书拒绝履行,实乃无组织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

12日,西湖垸水利会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各水利组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随后,6个水利组按时完成砍草除杂任务。对有抵触情绪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龙打吉水利组组长陈克顺,西湖垸水利会党总支予以免职。

2019年8月,汉寿县纪委给予张兵党内警告处分,另外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警示性谈话处理。

执纪者说:作为公务人员和党员干部,服从上级领导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党章的要求。张兵等人身为领导干部,妄图以“联名建议”打掩护来推脱职责、消极怠工,不仅仅是耽误了打草除杂的工作任务,更带偏了担当作为的政治风气,最终受到了纪法的严惩。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以“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纪律规章来警醒自己,不要因为偷奸耍滑而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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