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宣读处分决定,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下午你和我去趟法院,去参加周远超的处分决定通报会。”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原一级法官周远超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经审理后作出了处分决定,11月1日上午,审理室叶主任对我说道。
“上门通报处分决定?”我不禁有些疑惑:以往的处分文书不是只需要送达被处分人和其所在单位吗?
“为什么要上门通报,你到现场先感受一下。”对于我的困惑,叶主任没有直接给出回答。
带着困惑,当天下午我和叶主任来到了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大屏幕上“周远超处分决定通报大会”几个字异常显眼,偌大的会场座无虚席,会场庄严而肃穆。
“下一个议程,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叶淑云宣读周远超处分决定。”主持人的话让会场顿时一片寂静。
“周远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周远超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内容不长的两份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决定,大家听得聚精会神、表情凝重,处分决定宣读完毕,会场上开始窃窃私语起来,众人神情复杂,透露着震惊、遗憾、还有惋惜……
之后,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解读了相关党纪法规,现场释纪释法;县法院党支部书记和分管党风廉政工作的负责人分别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要以周远超违纪违法案为戒,做到洁身自好。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通报会,不仅是传达周远超的处分决定,还要通过公开通报,让处分决定这张纸变成一堂鲜活的警示教育课,警醒大家时刻严守纪律、切莫踩到红线。”会议流程即将结束,看到大家既惊讶又错愕的神情,叶主任对此次上门通报的目的进行了说明。
“以往单位为了遮羞或减少对个人的影响,处分决定都是‘关起门来,一宣了之’,殊不知这样的方式是遮了面子,伤了‘里子’,没有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院长熊立波当即表示,将以周远超违纪违法案件为鉴,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以案促改,构建长效机制。
面对面的“亮丑”,实打实的通报,让与会党员干部对纪律的严肃性和神圣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第一次参加这种通报会,通报的还是之前的同事、身边的人,内心很震撼,触动很大,邪路歪路走不得,还是要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通报会结束后,民庭书记员张硕深有感触地说道。
上门宣读处分决定,面对面地敲响警钟,让处分“一张纸” 变成警示教育“一片人”的生动课堂,达到以案说纪、以案促改的效果,这不就是对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生动实践吗?返回单位的路上,叶主任从我脸上流露出的神情,知道我已经找到了答案。
“以后,对于领导干部违纪并涉嫌违法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处分情况,我们都要上门公开宣布。”叶主任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