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通报2起环保领域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汉寿通报了2起环保领域问题典型案例。
1、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东岸村党员肖国祥非法采矿问题。2013年8月至2015年11月,肖国祥在未经主管部门许可及未取得证照的情况下,非法开采建筑用砂石,价值157万元。2017年4月14日,肖国祥因犯非法采矿罪,被汉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2018年9月7日,汉寿县纪委给予肖国祥开除党籍处分。
2、汉寿县文明牲猪交易中心场长、环保负责人周明安履行环保责任不力问题。周明安在任职期间,县文明牲猪交易中心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造成环境污染。2018年1月4日,县公安机关对周明安予以行政拘留五日。2018年9月7日,周明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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