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长江禁捕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为坚决贯彻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相关要求,督促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使群众切身利益得到保障,3月16日至19日,汉寿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29个乡镇(街道)及县直单位的长江禁捕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这次检查中,检查组仔细查阅了各单位禁捕退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支出情况表等资料,对资金收支台帐及相关的凭证逐条进行核对,并通过电话访问、入户走访的方式,对渔民退捕补偿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纪检监察组坚持监督全覆盖、环环把关、事事纪实,确保检查工作按程序规范进行。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县财政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进一步细化举措,推动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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