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十五):汉寿县财政局
【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专栏,今天播发来自汉寿县财政局的公开承诺。
汉寿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浩
为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全力提升县域发展服务环境,根据《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活动要求,我就做好职能领域营商环境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增强靠前服务意识,树立财政良好形象。财政干部不仅要当好政策的宣讲员、企业的服务员、工作的指导员、具体的操作员,更要主动靠前服务园区企业,在落实政策、项目服务、改善环境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电子化改革,减少中间环节,让“数据多跑路、采购单位少跑路”,达到“最多跑一次”目标。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全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突出抓好资金保障、服务能力的提升。(一)是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建立涉企帮扶制度,明确专人跟进落实资金帮扶,主动作为、精准务实对接企业需求。(二)是改进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审批提速、拨款提速、办事提速、服务提速、工作提质”目标要求,加强政务公开,设置监督岗和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做到文明、热情、优质、高效,切实提高财政部门工作形象。
三、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五个一律”纪律规定》,坚持做到不逾底线红线、不得有贪心私心、不得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得吃拿卡要、不得报销各种费用,为企业提供清廉服务。认真履行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自觉担负起全局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情亲自督办,亲力亲为地做好工作。
以上承诺,我们将践行到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汉寿县财政局国库股股长 曾 舸
县财政局国库股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部署与要求,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服务导向。在推进政策落实上,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少讲“不行”,多研究“怎么行”。在资金调度上,针对企业需求,主动对接服务,对中央直达资金实行重点保障,确保财政资金更准确、更好地用到惠企利民领域。
二、坚持公开导向。以“阳光财政”为目标,跟踪涉企资金落实情况,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发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企业发展的作用。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实行办事程序公开制度,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支付通道。
三、坚持效能导向。对群众和企业到财政办理国库资金拨付业务,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结。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达情、一杯热茶暖心、一站服务便民的“五个一”工作措施。
以上承诺,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汉寿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 穰 剑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我在此郑重承诺:
一、建立服务企业发展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发展切实减轻负担。
二、打造争资引项的“绿色通道”,全力配合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做好“暖企服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指导下,配合工信、商务、科技部门搞好靠前服务工作。
四、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实行财政性资金全程监管,严格落实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资金和截留、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五、严守廉洁底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树立阳光、公正、廉洁的财政干部形象。
以上承诺,坚决执行,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