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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十一):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来源:汉寿融媒 发布时间:2021-11-23 08:29:29 【字体:

【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专栏,今天播发来自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公开承诺。

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少华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们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改进工作作风,文明热情服务。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各项工作提质增速。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

二、实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对办理的业务内容、办理流程、申报条件等事项,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一律公开,严格实行“阳光”操作,提高公众知晓度。严格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等现象。

三、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按照“便民高效”“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对属于我局工作范围内的事项,凡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告知服务对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保证耐心宣传解释,对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或解决。积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素质,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四、规范高效执法,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中,做到2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及时受理社会投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完善执法文书档案。积极接受上级执法评议和社会监督。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36-2861385。

汉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一大队队长  彭志航

关于文化市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当好“宣传员”。以“法制宣传进企业”活动为载体,为经营业主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服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当好“服务员”。零距离和经营业主接触,了解他们的经营日常,经营中遇到问题,及时帮助他们协调解决。

三、当好“指导员”。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顾问式”服务,及时处理各类涉法问题,助力企业健康成长。四、当好“监督员”。坚守执法底线,对企业的经营行为严格依法监督,做到轻微的(违法行为)首违免罚,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能,确保文化市场繁荣稳定。

以上承诺,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场和广电管理股股长  彭军

现就文化行政审批事项作出公开承诺:一、我局所有行政审批坚持依法审批,坚决做到“不超期、无差错、零投诉”。二、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政务大厅,杜绝体外循环。严格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三、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依法审批,必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杜绝私设审批事项,私增审批条件的行为。四、实行信息公开、阳光审批。遵循便民公开的原则,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在政府网站公布,方便群众知悉和监督。
五、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申报,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行政审批“提速、提质”,坚决依照法定时间办结。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畅通投诉渠道,坚决做到投诉事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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