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之窗>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工作动态

【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二):汉寿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汉寿融媒 发布时间:2021-11-10 11:54:44 【字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省委“三高四新”、市委“招大引强”和县委“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环湖强县”战略实施,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为汉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在《汉寿新闻》节目中开辟【护航营商环境】“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专栏,组织31家重点涉企服务职能单位“一把手”和业务股室长作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承诺,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今天播出来自县自然资源局的报道。


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精忠

根据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实现“转作风、优服务、亮承诺”的具体目标,我代表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带好班子,坚持在遵纪守规上率先垂范。作为局长、党组书记,我将带头遵纪守规、身体力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依法管权、用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党组一班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确保廉洁从政、平安行政。

二、管好队伍,力争在队伍建设上再树新形象。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行政观、廉洁从政观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新常态下的综合素质,树立风清气正的自然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三、转变作风,力求在转变作风上适应新常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要求,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做到系统内部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对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四、优化服务,确保在依法履职上再创新成效。我们要把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缩短审批时限,提升行政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二是持续关注民本民生,继续抓好问题楼盘集中化解工作,深入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在用地保障上为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四是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设立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坚决保障好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为汉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资源要素支撑,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环湖强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承诺,请全县人民监督!

汉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陈书先

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更好地为办事群众、企业服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我代表汉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以下承诺:

1.热情服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大厅设置了党员示范岗,能及时为办事群众解决办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为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延时加班等服务事项。

2.办证提速。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实行了限时办结制度。其中个人办理不动产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办理不动产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注销业务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3.严守纪律。严格执行《汉寿县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五个一律”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办事过程中的“索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4.接受监督。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举报信箱设立在政务中心二楼大厅,举报电话0736--2880599。

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以热情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效的办事效率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汉寿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主任 尹少军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利企便民,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表率、当先锋,我代表汉寿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如下:

一、践行宗旨,文明热情服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前来咨询和办事的群众,做到主动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疑问,使用礼貌用语,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方便服务对象办事,坚决禁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二、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实现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效率“三统一”。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并向全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确保各类事项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前办结。

三、廉洁从政,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树立阳光、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汉寿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金梦君

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我代表汉寿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是严格依法办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加强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

二是严查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我县自然资源监管秩序,做到举报必接、违法必查。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措施使用不当,滥用自由裁量权,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等情形。

坚决做到优化营商环境与执法监察工作有机融合,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开展好我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