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专题调度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
10月12日上午,县纪委监委召开会议专题调度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肖约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相关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分管负责人参会。
会议现场
会议对《汉寿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暂行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全县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移送程序、时限和工作要求。
会议通报了2018年来各单位移送问题线索情况,指出移送工作中存在的台账底数不清、移送不及时、移送不彻底、移送不主动等问题。
肖约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为确保问题线索“颗粒归仓”,根据工作安排,10月中旬,全县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先自行开展自清自查,对2018年1月以来符合移送条件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县纪委监委将根据各单位移送情况,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
肖约力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重要意义。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是党纪法规的相应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必须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二要压实责任,抓好清理核查。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细则》要求做好移送工作,确保应移尽移、移送规范。三要强化督导,严肃工作纪律。县纪委监委将对问题线索零移送或移送偏少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故意隐瞒不报、延误报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