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审核关 全面评查案件质量
“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全,未调取被审查人违纪行为发生期间的任免职文件。”“本案卷宗内的这份书证是复印件,但没有注明出处……”
日前,汉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全县2019年以来审理的各类党纪政务处分自办案件进行全方位“体检”。
首先,由各案件承办室内审员牵头,对该室办理的案件进行自查,围绕纪检监察办案规范和要求,按照常德市纪委监委印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分别从实体质量、程序质量、文书质量等方面逐项审核,全面评查,查找缺漏,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
随后,案件审理室对各室已自评案件再进行抽查,列明问题清单,对所有评查出的问题进行归总,并召开问题反馈会,将问题反馈所有办案人员,对于可即时解决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发现的程序性问题、规范性问题采取统一梳理研判,制定整改标准,要求及时整改。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既是监督和要求,更是保护和促进。通过自查、抽查、规范、整改,最终实现以查促改,以改促提,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汉寿县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叶淑云介绍道。
此次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68件,查找出案件质量问题339条,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