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之窗>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工作动态

【警示录】抓到的“黑摩的”,给烟给钱就放行

来源:湖南电台交通频道 发布时间:2020-07-08 16:08:59 【字体:


­


2019年5月,常德汉寿县交通运输局联合三部门发布了《关于依法取缔城区非法运营车辆的通告》,对非法运营、非法拼装、非法上路的摩托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残疾人车,也就是俗称的“黑摩的”展开了集中清理行动。5个月后,一封署名为“汉寿县全体摩托车师傅”的举报信却递到了汉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内容直指汉寿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驻汽车总站的驻站员李泽芳。这是怎么回事呢?

1999年,李泽芳退役后一直在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工作,担任汽车总站驻站员后,主要职责是查扣站内非法运营车辆,规范车辆班次运行秩序。李泽芳抓“黑摩的”是一把好手,工作兢兢业业,上任以来查处扣押的工作就没有断过。按说这样“优秀”的职工应该颁发先进奖,可为什么会被举报?难道是“黑摩的”师傅们的打击报复?

2019年10月9日,汉寿县纪委信访室收到反映李泽芳违规执法的信访件,篇幅不长但是内容非常详实,连他在哪天哪个时间段在哪个小商店门面上收了哪个摩的师傅的什么品种的几包烟都清清楚楚。身为信访负责人的罗康立马从这封信里面嗅到了不寻常的信息。

汉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罗康:这一起举报虽说没有附上具体的图片或是音频类的证据,但是仍然让人感觉到有东西可以查,所以我们在接到举报信后立马实行“分级录入扫描”,将信访举报件在最短的的时间内分办到承办室。

信访室工作人员采用“分级录入扫描”处置线索

分级录入扫描工作打破传统“谁接受、谁负责”模式,采取“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按照管辖权限实行分级录入。按照要求,上级转送件的在途流转时间不得超过15日,所辖信访举报部门要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分流。此举措大大缩短了信访件“在途”和“空转”时间,提升了信件流转效率。11日,信访件就到了党风政风监督室。

汉寿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英:因为是匿名举报,无法联系到举报人,但举报信中有详细列举在什么地方收了谁的红包和烟,并有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所以我们就沿着这条线深入调查。

经过调查人员的缜密调查,李泽芳的违纪事实浮出水面。按照相关的规定,执法人员在查扣无运营证的摩托车后,应将摩托车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交至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执法股处理,并且执法过程中要求至少有两名执法人员同时执法。但是李泽芳经常独自一人查扣非法运营摩托车,查获后将摩托车直接停放在运管处驻汽车总站办公室。他的执法一无监管二无见证,其中当然是有猫腻的——这些摩托车就是“饵料”,李泽芳则是稳坐办公室的“姜太公”。

汉寿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李超:我们在调查的过程走访了李泽芳工作的单位和部分摩托车车主,才发现这种情况并非个例。他经常披着“执法者”的外衣独自对非法运营的摩托车进行查扣,查扣之后将摩托车停在汽车总站的停车棚,总会有人“闻风而动”。而被查获的摩托车车主因为自身本就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走正规程序所花的代价远远高于“私了”,所以默认了他这种收取红包和香烟的行为。

2019年8月,李泽芳又一个人在汉寿县汽车总站查获一辆非法运营摩托车后并将其停在了汽车总站的车棚内。随后向“中间人”胡某某透露了音信,胡某某立马就找到了摩托车车主说可以帮他了难,“搞几百块钱算了,你还要做生意的”。摩托车车主衡量了“私了”和“公了”的成本,就同意了。胡某某又跑到李泽芳处说:“把车子还给人家算了,他跑摩的也不容易,给你两百块钱。”随后胡某某将两百元钱放在了李泽芳的办公桌上,李泽芳欣然接受并示意他将摩托车钥匙拿走。

汉寿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英:在调查的过程中,仅仅2019年9月就有两起,“中间人”偶尔也能得到些许好处,更多的是自己混了个脸熟,不会被“无故”查处。

以“私了”代“公罚”,看上去是三方受益、皆大欢喜,但实际上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带来了安全上的隐患,而且执法人员的违规行为也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黑车”应除,“黑手”也要打,用非法的手段维护非法利益的“黑上加黑”只会导致满盘皆输。

2019年10月29日,李泽芳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该信访件从受理到分办再到办理至办结,仅仅用了20天,体现了高效率的办访效果。一直以来,信访举报件流转用时长、效率低是影响信访件办结效率的重要因素,也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题。

汉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罗康:实行“分级录入扫描”后,确实缩短了信访件流转的时间,规范了办信程序,提高了办信的速度和质量,为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